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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货 | 微生物检查结果该如何进行判定?
2020-12-01 3088

微生物检查的人员一年四季都在加班,因为样品一直都需要观察,特别是有些无菌检查和需要逐日计数的样品。尽管通过评估减少了一些观察量但仍存在人员不足的问题。同时为了落实双人复核的要求,需要有更多可以对结果进行判定的人员。为了解决以上问题,在李贤姐的指导下制定了微生物检查结果判定的操作规程,再次感谢贤姐当时的指导。具体内容如下,仅供参考学习,不可作其他用途。


1. 人员


微生物检查结果的判定应由中心化验室实验人员担任,进行微生物检测结果判定人员至少应经过微生物基础知识培训'>知识培训和本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。


2. 微生物结果判定分类


按检测项目分为:无菌检查(含生物指示剂)、微生物限度检测、环境监测、细菌内毒素检测等。


3. 微生物结果判定方法及要求


3.1 无菌检查(含生物指示剂)结果的判定方法及要求


3.3.1 判定时需至少有2名人员在场,判定前确定在有光源以白色作为背景的条件下进行判定。判定时不易晃动培养物,将培养物与灯管垂直,让光源透过培养物观察。


3.1.2 阴性对照培养基应无菌生长,澄清透明无浑浊或絮状物、液面无漂浮物、底部无沉淀等。


3.1.3 阳性对照培养基应有菌生长,应浑浊或有絮状物或液面有漂浮物或底部有沉淀。


3.1.4 观察无菌检查(含生物指示剂)培养物的培养基是否澄清透明无浑浊或絮状物、液面是否无漂浮物、底部是否无沉淀等。


3.1.5 若判定结果有异议时,将该培养物摇匀后取若干部分转移至新鲜的相同培养基中,将原有的和转移的容器原温度继续培养,培养时间不少于4天,培养结束后,至少三人观察结果,三人观察后,均认为其无微生物生长,则判定符合要求,若其中任何一人有异议,则取原培养液与该培养液分别涂片、染色、镜检,观察是否有菌。若仍有任何一人有异议则判定不符合标准。


3.2 微生物限度检测结果的判定方法及要求


3.2.1 判定时需至少有2名人员在场,判定前应确定在有光源的条件下进行判定,判定前应注意碟盖上是否有冷凝水聚集或有雾气阻挡视线,若有,则应将碟竖直,在桌面轻轻敲打,以便冷凝水从碟盖儿脱落,易于观察或更换一个碟盖以方便读数。


3.2.2 判定时平皿应垂直灯管,让光垂直透过平皿(薄膜过滤法时膜应与光源平行),第一人读数判定后,将结果填写在“HN-SOP-QC-O-011-R01微生物结果计数记录”中的“计数人1”处,第二人重新对该平皿进行读数判定,并将结果填写在“HN-SOP-QC-O-011-R01微生物结果计数记录”中的“计数人2”处,若两人读数一致,则报告菌落数,若不一致,需生化组组长对读数结果进行确认,确认读数结果差距大的原因并记录于相应观察记录空白处或备注中,除非有充分理由否则以较高的计数结果报告菌落数。


3.2.3 ChP平皿法菌数报告规则: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300cfu的稀释级、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的稀释级,作为菌落报告的依据。


3.2.4 USP平皿法菌数报告规则: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250cfu的稀释级、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50cfu的稀释级,作为菌落报告依据。


3.2.5 薄膜过滤法菌数报告规则:计数方法同平皿法,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100cfu。


3.2.6 如果未发现有菌生长,则打开皿盖或使用放大镜,进一步观察是否有微小菌落生长。无菌生长的,以<1报告菌数。


3.2.7 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,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。


3.2.8 若报告时取平均值,结果为小数时只进不舍,取整数按报告规则进行报告。


3.2.9 若培养皿中贴有滤膜,在读数前应先将碟子对着光源,以手抓碟子的地方为轴,轻轻的上下转动碟子,从侧面观察滤膜上是否有从正面难以看到的较小的透明的菌落,尤其制药用水检测时容易出现。


3.2.10 控制菌判定时若有菌生长,无需读数,只需判定是否疑似目标菌落,若是则应进行菌种鉴定。


3.3 环境检测结果的判定方法及要求


环境检测结果的判定方法及要求参照3.2中的内容进行。


3.4 在微生物检测结果判定前,首先检查培养基是否存在干裂或萎缩现象,如有应在备注说明,并提起偏差,按偏差管理规定处理。


3.5细菌内毒素检测结果的判定及要求


判定时需至少有2名人员在场,两名人员必须都经过该SOP培训且至少有1人具备细菌内毒素检测资质。判定时一名人员在一旁观察,另一人员操作,将试管从恒温器中轻轻取出,缓缓倒转180°,若管内形成凝胶,并且凝胶不变形、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;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、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。保温和拿取试管的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振动,造成假阴性结果。


4.注意事项


4.1 如果培养时间以天计,则上午或下午开始进行培养一般会在结束天的同一时间进行判定。如果培养时间从17:00以后开始,若不能在结束天同一时间进行判定,则延长培养至第二天上午进行判定。


4.2 在进行结果判定时,应使用台灯或适宜的光源(AA级)以保证照度符合要求。


4.3 在进行结果判定时,必须佩戴好防护用具,如口罩、手套等。


4.4 结果判定结束后,若没有因偏差、OOS/OOT等调查需要保留的培养物,则应用放入铝锅盖上锅盖,转移至阳性废弃物间处理。若有需要保留的培养物,则应用呼吸袋包装,封好口后放置在2-8℃或适宜环境保存。


4.5 结果判定结束后应及时使用消毒剂对台面、手套等进行清洁消毒或及时更换手套。

4.6 为便于记录的读写,常用厂家可简写为俗称如中检院,其他简写现规定如下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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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作者:博普智库作者-杋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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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干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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